政策法规

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》的通知政策提炼

  • 时间:Mon Mar 21 13:24:09 CST 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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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(2022.04.01开始执行)】
(一)时段划分
1、高峰时段(8个小时):6:00-7:00、9:00-11:30、15:30-20:00(其中:7月至9月、11月至次年1月高峰时段中16:30-18:30为尖峰时段);
2、低谷时段(7个小时):22:30-5:30;
3、平时段(9个小时):5:30-6:00、7:00-9:00、11:30-15:30、20:00-22:30。
(二)电价浮动比例
1、高峰时段电价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上浮50%,尖峰时段电价以高峰时段电价为
基础上浮20%;低谷时段电价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0%。
2、说明:平时段电价包括市场交易价格(代理购电价格)和输配电价。政府性基金及附加、容(需)量电价不参与浮动。
【二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(电采暖)(黑价格〔2017〕143号)】
(一)时段划分
1、高峰时段(8个小时):7:00-11:30、17:00-20:30;
2、低谷时段(10个小时):20:30-次日6:30;
3、平时段(6个小时):6:30-7:00、11:30-17:00。
(二)电价
1、用户电压等级在1千伏以下的,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高峰时段为0.6450元/千瓦时,平时段为0.5130元/千瓦时,低谷时段为0.2898元/千瓦时;
2、其他非居民用户高峰时段为0.6953元/千瓦时,平时段为0.5858元/千瓦时,低谷时段为0.3263元/千瓦时。
3、说明:用户接入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的,每千瓦时电价相应降低1分钱。